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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消防器材检测消防设施检测

发布:2022-11-02 17:47,更新:2023-05-29 00:00

(二)十查:
①查消防器材、设施:应配备消防应急照明、灭火器,尤其是在经常使用明火的部位附近配备灭火器材,配备室内消火栓的不应遮挡或挪作它用。
②查明火:严禁在室内违规使用明火、燃放各种型号的烟火(含冷烟花),使用明火时应与周围可燃、易燃物保持一定距离,有条件的采取分隔措施。
③查用电: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,严禁一个插座上连接多个大功率用电器具,大功率电热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。严禁私自改动电气线路,安装的电气线路应远离高温环境,金属导线不应裸露,外皮不应老化或破损,沿可燃物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或难燃材料的PVC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。
④查用油:严禁私自存放汽油、乙醇、香蕉水等易燃液体,确系生产经营需要的,应安全使用,单独存放。
⑤查用气:燃气灶具不应放置在可燃物上,燃气管道的敷设应避开高温环境,厨房燃气管道应定期检测,防止泄露;储气钢瓶和灶具在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阀门、开关。
⑥查电器:场所内使用的设备特别是大功率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,及时消除设备老化、带病运转、超使用年限使用等隐患。
⑦查装饰装修材料:严禁使用易燃材料,尽量避免使用可燃材料装修、装饰。
⑧查疏散:查看是否悬挂、张贴疏散指标标识,疏散通道是否畅通、合理,门窗是否便于逃生。
⑨查“三合一”现象:严禁场所内存在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住宿“三合一”现象。
⑩查标识、标牌:查看是否在重点部位张贴、悬挂禁烟、禁火等警示标识、标语或标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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